近年来,校园欺凌逐步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,综合防治校园欺凌的共识已经迫在眉睫,而律师又在防治校园欺凌的体系中,担负着重要的角色和使命。
校园欺凌的概念意涵
从教育及司法实践来看,我国校园欺凌主要有网络欺凌、社交欺凌、言语欺凌和身体欺凌四种类型。校园欺凌行为不但会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负担,而且也影响了其人格品质的正常发展。对欺凌者而言,其在今后的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中,各类违纪和越轨行为的发生率上要远高于没有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;对目睹欺凌的旁观者而言,内心也会产生恐惧与焦虑,在充满暴力的环境下成长的学生,则很可能学会以暴力攻击的方式解决问题。而对欺凌被害者而言,则更会造成他们自卑、忧郁、无心学业、人际退缩等不良后果。统计结果显示,与未遭遇过校园欺凌的学生相比,遭遇过校园欺凌的学生“感到孤独”的比例高出10.1个百分点;“失眠”的比例高出10.2个百分点;考虑自杀的比例高达23.4%,比未遭欺凌者比例高出11.4个百分点;使用烟草的比例(19.7%)比未遭欺凌者比例高出11.1个百分点;30.3%的人日常生活中会饮酒,是未遭受校园欺凌的学生的1.6倍。因此,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,校园欺凌行为往往会衍生成强度更大的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。
校园欺凌的产生诱因
律师参与校园欺凌防控的角色定位
律师参与校园欺凌防控的对策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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