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主办律师】张圆圆律师
【关键词】销售假药罪、705余万元、缓刑
【案情简介】
被告人程某涉嫌销售假药罪,涉案金额705余万元,公诉机关建议有期徒刑四年至六年,经过辩护,被告人程某当庭变更强制措施,法院判决程某缓刑。
对于定性不持异议。辩护人认为程某具备诸多法定、酌定从轻、减轻处罚的情节。建议合议庭对其建议适用缓刑为盼。
【辩护意见】
开庭时律师提交了程某家庭情况的相关证据,证实程某夫妻均涉案,家中有一个两岁的女儿。程某是因为无法拒绝亲生母亲的要求才实施犯罪的,通过庭审发问的方式证实程某主观恶性较轻,人身危险性较小,犯罪情节相对轻微。博取主审法官的最大同情。最后,该案取得了当庭变更强制措施的结果,合议庭并没有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。程某已经回到孩子身边。
【裁判结果】
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期五年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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