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案情简介
2018年8月接受被执行人宋某的委托,其与前夫赵某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中涉及到一套住房,现赵某申请法院拍卖房屋,对拍得房款予以分割,宋某请求自己卖房子,不要走拍卖程序。
二、律师工作及代理意见
接受委托后,律师第一时间联系了执行法官和申请人,执行法官对自己卖房还是走拍卖程序没有异议,但是申请人坚持走拍卖程序。经过多次沟通,最终和申请人签下执行和解协议,同意给被执行人三个月的时间去卖房子。协议签订后,律师陪着被执行人去多家中介进行房屋出售登记。因为房屋面积大,房屋价值高,一直很难出售。历经一年多的时间,以合理的价格出售,期间跟申请人多次沟通延期事宜。
三、裁判结果
最终被执行人通过自己将房屋以合理的价格出售,取得售房款的一半,比法院拍卖更有保障,达到了当事人当初委托的预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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